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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見與掰掰,
在我從小到大的認知裡,
沒有人告訴我它的差別。
但是我自己找出差別。
因為我總認為那不一樣。
掰掰是從外文翻譯過來的才有今天中文,
掰掰或拜拜。
可是我覺得,
東方的再見兩個字,
比起掰掰,還來的含蓄,以及意義。
我總那麼覺得,
掰掰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一去不回似的,並沒有想要再見面的意思。
但是再見,卻有一種希望對方與自己能夠在將來,再見到面。
因此,再見兩個字,是我喜歡的。
人說天下有不散的筵席,那麼注定中一定也能夠有再與對方見一次面的緣份。
我也覺得,與對方道別時,說再見兩個字會比較有禮貌。
尤其對親戚長輩。
難道你要告訴人家你不要再他見面了嗎?
但是,
遇到分手的情況,
我覺得,
你還是跟對方講掰掰好了。
除非分手情況下都是雙方和氣有意願之下,
說再見也許可以。
女孩們~
仔細想想再見與掰掰,
也許再見會比較浪漫喔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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