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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見與掰掰,

 

在我從小到大的認知裡,

 

沒有人告訴我它的差別。

 

但是我自己找出差別。

 

因為我總認為那不一樣。

 

掰掰是從外文翻譯過來的才有今天中文,

 

掰掰或拜拜。

 

可是我覺得,

 

東方的再見兩個字,

 

比起掰掰,還來的含蓄,以及意義。

 

我總那麼覺得,

 

掰掰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一去不回似的,並沒有想要再見面的意思。

 

但是再見,卻有一種希望對方與自己能夠在將來,再見到面。

 

因此,再見兩個字,是我喜歡的。

 

人說天下有不散的筵席,那麼注定中一定也能夠有再與對方見一次面的緣份。

 

我也覺得,與對方道別時,說再見兩個字會比較有禮貌。

 

尤其對親戚長輩。

 

難道你要告訴人家你不要再他見面了嗎?

 

但是,

 

遇到分手的情況,

 

我覺得,

 

你還是跟對方講掰掰好了。

 

除非分手情況下都是雙方和氣有意願之下,

 

說再見也許可以。

 

女孩們~

 

仔細想想再見與掰掰,

 

也許再見會比較浪漫喔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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